视频说法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11-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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