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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QQ群等方式联络朋友一起出游,我帮助大家安排活动的各个环节,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无盈利,是否可以被认定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呢?

刑事辩护 2015-09-30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经营罪的特征是未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经营国家限制买卖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非法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等。 大家是自愿出游的,只收取旅游的相关费用,不存在盈利问题,应该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 我认为不能构成非法经营,非法经营要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 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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