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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袁某找到任某说昨天买了一提啤酒中少了一瓶任某随即说道:我补给你一瓶。再到超市后袁某却又不要酒了并且说话也骂骂咧咧的并说扬言说要办了任某随即又揪着任某的耳朵。此时任某心里觉着让人欺负的家门口很丢脸便心生怒火向袁某的头上打了两拳,又踢了一脚将袁某踢出门外(此时门外袁某同行的朋友用手机拍下了门外打斗的全过程)。再将袁某踢出门外后因心中怒火未消又拿起一根铁棍向袁某背部击打两下(在医院鉴定为轻伤)。之后任某想起报警,在110到来之后任某交代了事情的全过程。任某要求警方保留案底防止袁某再来找事。在晚上袁某报警以故意伤害控告任某(任某现已被逮捕)。但是在屋内打斗的过程没有目击者和录像!并且在警方调查时调取袁某在医院治疗当中的录像时其中有一幕袁某打了医生和护士一巴掌(在之后很长时间的一段录像被故意删除了)。在当时任某和朋友看见医院的保安向医院内跑去。请问此事应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15-10-01 18: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斗过程只是一个方面,说明受害者有过错,但被打成轻伤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打人者承担,包括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中考虑受害人有过错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及早与律师联系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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