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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乡在天津武清区打工,到工地刚工作四天,就从五层楼掉下来,现在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神经损伤,下半身截瘫。开始老板给医药费还痛快,现在老板给医药费也给不了多少钱,每次给的钱花三天就完啦。而且每次要钱都说他没有钱,让我们自己掏,可是我们家里也很困难,那有钱治疗。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补充一点,老乡到工地干活,只干了四天,就从楼上掉下来,请问是工伤吗?而且还没有签合同,上 保险,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调解 2010-11-20 07: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 属于工伤构成伤残,具体和律师面谈。
  • 你好,要是没有认定工伤,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属于工伤的,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 有两条解决途径, 一是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二是属于雇佣关系,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可电话咨询。
  • 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你们可以起诉解决。
  • 如果不能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认定工伤,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当面详细咨询
  • 是工伤。建议及时请律师帮助办理,千万别错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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