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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王xx上班时11点半开始突感腹部疼痛,家人于12时10分将其送达十七冶医院急诊室就诊,接诊医生李xx随即对王xx进行了臀部注射(药水家属不明),后到放射科作CT扫描及X光片并抽血作了化学检验,随后便又安排王xx先后在抢救室和观察室吊了三瓶吊水,吊水至13时半左右,病人仍感觉腹部疼痛剧烈,患者家属复又去找李医生,李医生在最后一只吊瓶中加注了一支 *** ,同时看了化验报告,并对患者家属说,病人无甚大碍,只是患了急性胃炎,吊完水后先回家休息,明天早上再来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家属坚持要求住院,李医生遂安排住院,王xx于2时25分登记住院,在观察室的吊瓶点滴于3时20分左右结束,护士拔下针头后离开,王xx随后出现抽搐,家属叫来护士后,要求护士立即去找李医生,但护士未能找到李医生,却找来了另一位医生,该医生将患者送至抢救室进行抢救。从王xx入院诊断、治疗、抢救直至抢救无效整个过程中,医院未对其进行血压、血糖、听诊及心电图等常规性医疗测试检查,家属也未收到任何转院及病危通知或告知;另自患者出现抽搐经抢救半小时后,病人已无明显生命体征,抢救实属无效,医生在明知抢救无效情况下,继续对王xx作假性抢救至晚十点,是啥意思?主治医生李**自始至终也未再出现。

其他 2015-10-03 14: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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