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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认定本人无责。工伤认定属于工伤,但还没有得到交通肇事者赔偿,现要求工伤保险部门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部门说省里规定要先向肇事者索赔,之后他再补差,可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属于工伤,没有得到肇事者赔偿的,工伤保险部门应该先垫付医药费。工伤保险部门违背国家法律,将受害者推向死亡,有没有好心人帮我想想办法,呼吁社会新闻媒体帮忙救人!!!

其他 2015-10-04 2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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