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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在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工作的,我的工作是做外贸业务,当初公司为了业务的发展,希望我参股,每股为30万元人民币,共10股,然后我投资了10万元,(因资金问题,考虑到我的业务能力),公司给我按10%的股份(一股),但没有把我的股份在工商局注册,只有公司内部给我一份股权书. 现因生产管理问题,我们公司今年有些亏损,我觉得这公司太乱了,我又没办法解决,在这公司工作没有发展,特向股东们申请退股.然而公司其他股东漫天要价,说公司今年亏本200多万,让我再出10多万元,不然不给退股.我想咨询一下,我让为公司不可能亏本这么多,即使亏本这么多,我把投资的资金全部亏完了,我有没有义务再去公司工作,再给公司10万元,如果不理他们,以后公司的业务亏损我是不是还要承担.请各们律师朋友给予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08-12-09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的股权非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可要求公司返还;公司业务亏损由公司承担员工无需承担。
  • 1、首先,你要明确你现在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是想退股拿回原来投入的10万元? 2、公司再怎么亏损,你都不需要再承担,这点放心。 3、顺便问一下这个公司的地址在哪里?
  • 公司亏本无需股东承担。你的工作属于劳动关系,你有权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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