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装修过程中与装修公司结算发生纠纷,最初我们签订合同价位8.1w,口头约定可以有增减项变更,不会对减项收费。签合同后我开始选材料,选材料的过程中都与装修公司沟通过我要买什么材料,精装修公司同意部分主材我自己购买了,装修完工结算下来只有4.2w,可是我已经付给装修公司5w左右,装修公司需要再退给我7500左右,但是装修公司咬定合同中写着下面的条款,要我增加20%的减项利润,这样算下来我还需要倒贴装修公司钱。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如有增减均须经双方填写项目变更单,并办理增减款手续后方可确认施工项目变更。施工过程中,减少项目金额不得高于总额的5%,超过的5%补给公司运营利润按照减少总计的20%利润补贴,管理费不再另外结算;增加项目需按5%的管理费另行结算。

其他 2010-11-22 20: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