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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在某汽车厂员工未婚父母居住在邻省因路途远无法回家204年我申请休假探亲工厂不同意。2001年上级单位组建企业集团将汽车厂与车队合并组建成某车运有限公司。原车厂编制撤销。车厂改为车运有限公司职工。到了年底我提出休假探亲,公司认为本企业是新建单位职工未满一年不能休假。后来我据理力争公司最终同意。后来我想到去年还有20天的假期未休,在20天探亲要满钱给公司打电话要求补休去年的假。公司要求我回去否则开除。我未理睬,最后公司以我连续旷工为由将为开除。这整件事我有错吗

其他 2015-10-04 2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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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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