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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我帮一个刘朋友和一个王朋友借了钱,那个刘朋友给我打了条,我给王朋友打了条,刘因一直起车祸去世了,现在王起诉了我,我也起诉了刘的妻子,因刘身前欠帐多,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执行局通知我今天去说我要在不给王还钱,他们要执行我的住房,我想问老师们我现在只有住房一套,能执行吗?而且法官们也清楚我起诉刘妻的案子也在他们执行局手里,我有什么办法能把这件事处理好?谢谢

案件执行 2008-12-08 22: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可以执行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具体方法请咨询当地律师,并积极与法院沟通。
  • 可以执行,比如给你租个小房子.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法院不能执行你的唯一一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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