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地拆迁公告说搬迁期限是200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和拆迁期限是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2月14日.塘沽信访办主任说物权法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对此次拆迁因时间关系不适用.至尽我还没有和他们达成协议.请问他的说法对不对.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认为是适用的.问?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诸位关心的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其他 2013-07-27 16: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涉及的问题是什么
  • 你没有讲清拆迁与物权法的关系,物权法对你们拆迁如果涉及的话因当时使用的,看具体涉及的问题是什么。法律本身就是法律根据,没有其他根据可依了,你应当看具体问题,是否应当用物权法来解决具体的问题。天津尹鸿智律师的回复。13820605561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