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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没有结婚,我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是写我的名字!是贷款买的!但是之后的所有贷款还是我父母还!只是用我的名字!如果我以后结婚,贷款还没有还清!我怎样才能证明这房子贷款一直是我父母在还呢?还有怎样才能证明这套房子属于我个人财产呢?(出了去公证处公证或写协议)

离婚 2019-08-01 02:0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房子无需证据,跟定是你婚前个人财产,父母将还款以打帐方式划到你的还款帐户,凭条就是证据。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第一、如房产是你父母登记结婚之后购买的,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有权要求分割,一般为均分; 第二、鉴于你及你妹妹尚未独立生活,可要求你父亲承担一部分的抚养费,直至你们独立生活; 第三、如无法协议离婚的,你母亲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这就是你的房子,还贷款部分可以写借条。
  • 公证后效力更强,这房子是你的,不会因为结婚而认定为夫妻所有
  •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贷款赠与给你个人,这样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这套房产属于您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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