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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公司于2014年在深圳成立分公司(以APP为主导的网络公司),我于2015年3月进入该公司进入公司研发部门,试用期3个月,6月份转正。工作期间无迟到、请假记录、并按照领导要求加班工作。并基本按照任务需求完成研发进度。(只有一次因为公司PHP没有人,导致接口得不到,无法正常完成研发进度,校绩被打了C)于2015年8月,公司新招一名与我同类型的研发人员,该人员从未进行工作过,9月份,我研发的产品进行了上架。9月底,公司进行人事调配,要求裁剪人员,我们部门在选择我和他时,选择裁剪我,该月份我按照需求完成工作任务,校绩被恶性打了C。人事通知我有2个C被辞退是不进行赔偿,我问了领导后,他告诉我:“这样吗?那就算了吧”,并警告我“你要是走公司层面的话可能再也不能在深圳找到工作。”后领导与上级商量,改了校绩记录。我之前问了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查了劳动仲裁弄下来的时长过长,我想问,——如果公司突然决定辞退我(就是说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以我现在的情况,正常来说,是可以得到几倍的公司赔偿?我看是说2N+1,是指我3个月还是2个月?

其他 2015-10-10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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