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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离婚 2010-11-22 22: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意见》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 无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等均不能作为见证人。
  • 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说继承人、继承人的近亲属
  • 支持亓玉晶律师主张。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 法定继承人。
  • 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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