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所在的公司是按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发放工资的。工资组成为:每月提成加上1280元如果小于2180元就按2180元发放(里面包括满勤奖120元+岗位补贴60元);如果每月提成加上1280元大于2180元,则按1280元+产值*8%发放工资(满勤+岗位另外发放),但是我们公司加班较多,而且是单休,有时周日也加班,有时每天的加班时长超过3小时,现在公司准备辞退我,但是算加班工资的时候是给我按1630元除/21.75天/8*1.5元每小时计算的,并不区分周六周日,这样的算法正确吗?我的月平均工资都是超过2180元的,算加班的时候还是按1630元的基数来算吗?以前加班工资都是按一块钱一个小时不助的,后来改成了补助1.5元一小时,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3.6元一小时不助,从2015年6月份开始加班是按4.69元每小时补助的。现在年假10天也不肯给我算,去年的年假也没有给我休,这个应该怎么算?另外,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很久了,也没有工龄补助奖励,我想问一下劳动法里有关于工龄奖励的说法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其他 2015-10-11 07: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