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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于2009年6办理结婚登记,到现在刚一年多点点,由于性格不和,已于他过不下去了,现在想离婚,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分割我家财产的权利。我家情况如下:我是家中的独生女,他也是独生子,由于他家在乡下,于是在我们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把户口同时签到我们这里,同时在结婚前由于我们这里拆迁我们分的2套安置房,结婚后拿到房子时我们就住在了我家。我不知道这2套安置房,我们离婚时,老公有没有来分这房子的权利,在我们分安置房补差价的和房屋装修这些,老公一分钱都没有出!到目前为止家里的每样东西老公都没出一分钱!我怕到时候老公来跟我争房子!还有婚后我们买了辆长安3厢车,车子大部分款是他家凑来的,我只出了4000元钱!车子我不要可以,但是我最怕他跟我争房子,因为我不想跟他在一起!请问一下他有跟我争房子的权利吗?我们都是才毕业一年多的那种!毕业就稀里糊涂的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很后悔!

离婚 2010-11-24 05: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直接咨询,以便为你更全面地解答。
  • 婚后取得的夫妻安置房屋对方有权要求分配。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我建议你当面咨询为好。
  • 1、首先,天下没有后悔药卖,以前稀里糊涂,现在就尽量不要稀里糊涂了。最重要的是保持清醒头脑,分割财产。 2、你叙述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很难准确判断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你父母的家庭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你老公有权分割一半。 3、车子如果登记为你老公名下,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现在既然要离婚,就不要轻言放弃,否则你又要后悔,失去更多。 4、谈了这么多,你如果还没搞清,那么就请电话或者当面咨询一下律师为宜,免得后悔莫及。
  • 不用担心。房屋没有他的份。 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若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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