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管理人员,于今年十月公司领导采取欺诈和强迫手段与我解除劳动合同。领导说要将我从成都公司调入重庆公司(因我是重庆人),说必须在成都公司这边写辞职书方可调动。(以前曾从重庆公司调至成都公司,也是写了辞职书的,从重庆鲁能星城项目调至成都粼江峰阁项目)还说最多十二月就调动,于是我写了辞去成都公司恒大城项目部部门经理职务的辞职书。后又曾到成都公司总部去确认了一次,成都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和物业部领导也是这么说的,后又在公司领导带强制性的叫签了一个自愿辞职的同意书。但直到今日仍未安排工作,我感觉上当了。但幸好我当时有个预感,公司这次是在骗我,于是我保留了很多证据。是非常有力的证据。请问我可以找公司索取我应得的哪些权益?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仲裁 2008-12-12 1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