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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销售员,财务在一次收款中出错少收取了客户的钱,因为是我的客户,单位要求我在单据上写了,少收的货款由我收回,并签字!现在我离开了这家公司,有一个月的工资尚未结清,公司也扣留了我社保接续卡,我找公司理论,公司要求我补回财务少收取货款!这样做合法吗?我在单据上签了我的名字对这个要付多大的责任!求解!帮帮忙!谢谢

其他 2010-11-23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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