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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单位扣发我20天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11-17 07:3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而且你属于工伤可以投诉公司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法律问题 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扣发的工资可要求肇事方支付,属于误工费。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与单位协商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您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对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在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所以单位扣发20天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这种情况还属于工伤,你单位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具体详情可电话咨询!
  • 你好,可以投诉单位。
  • 属于工伤,单位应按社保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 你好,不合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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