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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社区所办农产品批发市场上班,从建场开始至今已十九年、期间由于他人承包一年半时间未上班外,社区一直不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直到今年九月份才签三年合同。但社区重新换届后,新的领导重新安排换人。也未有任何文字通知就不要我们。请问我们应如何要求给予赔偿?如何计算?并可否要求其购买社保?

其他 2015-12-01 0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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