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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3年10月2日在南宁市燕子岭小区买了一套房屋使用权的房子,按约定2014年12月31日交房,如有违约按日万分之二计算,买的时候约89.41平方,现在却要按97.15计算,还说没有按时交房是由于天气,节日等原因,没有违约,我已经分3次交了258250元,问这房子可以退吗?需要多久处理。

其他 2015-12-01 0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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