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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法院判决书,我还想领离婚证行吗?

离婚 2015-12-10 07:2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行。离婚判决可作为离婚凭证。
  • 你好,离婚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
  • 你好,不需要的
  • 您好,不用了。
  • 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
  • 不可以的,有判决就可以。
  • 您好,离婚判决书有法律效力
  • 您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 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 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 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 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 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 人偿还。”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 你好,不一样。
  • 不可以,两者法律效力一样
  • 法律效力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不可以,有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了。
  • 你好,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所以当事人可以以判决书为据,办理户口分立等事宜,并可以用此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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