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官司输了,我有两处楼房,在债务产生前一年我原价卖给我儿子一套,我儿子从05年到07年12月陆续把买房钱给的我.而且还单立了户口(我儿子是做建材生意的),当时过户要花好多钱就放下了,说等好的政策下来在过户,今年11月3号那天购房税下调我儿子才把户过了,可是债务已经产生了.请问律师:这是否属于恶意行为? 法院能否撤消?

案件执行 2008-12-16 20: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恶意逃债行为,但你要提供一年前与你儿子买卖房屋的相关证据予以实。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与过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