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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20多年,9年前母亲出资购买一套旧单身公寓,用来出租。登记时写的我的名字,便于管理。现在我离婚了,女方要求分割,请问律师,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0-11-27 13: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证明你母亲赠与你个人的,属于你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你父母在赠与你时明确表示赠给你俩个人,就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如果表示赠与你们夫妻双方或者未明确表示赠与哪一方,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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