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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别人借我30万加上利息应有43万,说借半年,可到现在都不还钱,我起诉法院原告不出庭,缺席判决并公示,后来交到执行庭,还是不予执行,执行庭说找不到人,我又亲自前往法院执行庭,执行官员当面给原告打电话,原告说他在外面,执行官员说来了到法院来下,对待原告就像哄孩子一样,听到后我彻底决忘,你是执法人员怎么没有一点执法力度,试问你怎能对的起你头上的天平,这样执法,何时要回老百姓血汗钱,请律行指点一下我该再走哪条途径要回钱

其他 2015-10-20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要和执行法官先沟通,不行就6个月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现在建议您先跟执行法官沟通,如若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则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找执行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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