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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姨妈向我借款2万元用于建房征用,说好1个月内还款并且给百分之5的月利息如果一个月内还不完下个月照付利息直到还完为止,并且写啦借条也写明啦利息,可是才23天左右姨妈就吃药死啦,姨妈死后姨爹说;人死账清,而且借钱的时候他不知道所以他不还,姨妈死后留有几千平方的房子,我以给他们说啦利息不要但是要还我的钱这个钱可以在以后条件好嘚时候再还,姨爹和他的儿女均不认帐,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0-31 13: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留有遗产的,应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你可到法院起诉继承人。
  • 借款人死亡是否留有遗产,如果有遗产可以要求对方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还款的。没写还款日期最长保护时效是20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还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 1、借款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解决。
  • 可以起诉你姨爹还钱
  • 您好,可以用您姨妈的遗产偿还,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 起诉,如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要求你姨爹以其家庭财产还钱;如果是你姨妈个人债务,以其遗产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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