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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6月2日在深圳龙岗坪山一家厂里上班,第一月拿了3900多工资,第二月也就是7月15号下午5点15分左右发生工伤,住院一个礼拜,出院后修养一段时间,于8月17号申请劳动鉴定,社保局通知8月20日下午去龙岗中心医院做了鉴定,9月9日收到鉴定结果,附录c表c.2上下肢上班类别10级2条,评定为十级伤残,然后等待厂里同意鉴定结果,大约一个月后我去询问问厂里是否同意鉴定结果,还是已经申报,厂里以不知情为由,叫我去上班,而后第二天我去社保局询问得知厂里没有给我申报,厂里得知后,下午就带我去结案,当时由于没有办银行卡结不了案,于10月12日又去办理了结案程序,厂里说办理了结案,可以辞职了,可我一点赔偿都没拿到,不敢辞职,请知情人告诉下我该怎么办现在?

其他 2015-10-21 10: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伤者可争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等多项款项,各项计算方式不同。你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确定具体项目和金额,并与对方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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