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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交通事故,将对方碰倒(我方全责),医院检查仅臀部等多处肌肉搓伤,未伤及骨头,我已和伤者住院治疗10天,现已出院。检查费、医疗费我方都已付清。对方淄博籍农村户口,在化工厂打工,请问这方面赔偿标准怎么样,多少金额为正常,如果调解不成是不是要上法庭解决

其他 2011-11-10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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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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