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厂较小,04年增加了一套环保设备,由于生产厂家偷工减料,导致排污一直不合格,后在06年厂家进行了两次整改,均没有达标,现在我们寻找了另外一个厂家进行改造,但是原厂家来催款了,我们可以不付款吗?

其他 2008-12-11 17: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质量缺陷,而且这种质量缺陷是生产者原因导致的,个人建议最好先发函要求再次维修,如果不行可以另外找厂维修或改造,厂家催款可以先不与支付。
  • 你们可以保留生产厂家设备不合格及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证据,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可以不付款。如因设备未达标给你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可以,但要承担经鉴定产品质量不存在问题的风险。也可等对方起诉。
  • 按合同约定办理!
  • 根据合同内容确定.
  • 您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 货款应当支付,但可以减去因改造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