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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xx建设面遂高速、我们施工队做绿化、还有只施工队做路面,因双方施工产生矛盾,路面施工队在外面请的社会分子参与殴打我方,因本人是驾驶员,他们在斗殴中我去欠架被5名社会分子用木棍打伤,其中左手造成软组织损伤,右捐和头部轻微伤害。当时已报案,被送往县中医院。但现在我们在医院块治疗好了,公司管理员对我说我是月薪制工人,不存在误工费,且平时的生活费治疗费都已经出了,所以不能获得什么赔偿。我想请问下,难道我为了公司而受到伤害,难道是白挨的吗?难道我做为公司人员因公司而被人伤害,难道公司不负责任吗? 请指教!

其他 2010-12-17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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