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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同居十一年了,当时因为男方离婚两年离婚证没有邮过来,我们没能登上记,就这样搁下来了 二零零八年,当时认识的时候,他没房子,只有六万块钱,经过我们俩人的共同奋斗,二零零八年已有四十多万的收入,就在这年,我孩子要高考,我回去陪她(因要在户口所在地户口地考学),这期间,他把他女儿领回家,他女儿三十岁了跟前妻生活,一直不工作,全靠她妈的工资和她父亲给她钱生活,来也没经过我同意,给她买了七万多的车,紧接着给她买了楼五十多万,半年之内给他找了对象,结了婚。二零零九年的夏天我才知道了我们现在真的楼房也偷改到他女儿的名下,我孩子正上大学,钱全在他手里,财产都转移了,我好寒心,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1-11-10 1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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