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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律师一个问题:我有一套单位宿舍房,首付、按揭贷款全由我个人支付,房产暂时没有房产证,贷款期限20年,已还款5年。如果离婚,该房产能属于我个人吗? 房产婚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办完按揭手续是从2005年开始扣款,我是2003年结婚的,目前想离婚。

调解 2010-11-29 23: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不过结婚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 问题关键是购买合同是在婚内还是婚前,以此认定房屋的产权归属,至于婚内所付款项不论谁支付都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应当是你自己的,不过婚内还的贷款为共同财产,这部分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需要平分。建议律师帮助能更好保全你的权利。
  • 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那么可能会对此部分进行析产。
  •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不过结婚以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你用工资还按揭这部分应该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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