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原告发生纠纷,原告来我家动手打我,我还手把原告打伤,原告住院,出院后有住进精神病院(原告原先就有精神病),现在法院判决我陪原告,治疗外伤药费(外伤治疗13天)和住四次精神病院费用和伙食补助费(精神病总共住院393天)的百分之五十, 法院判决我赔偿药费9698元,另外诉讼费1278 (原告起诉我总额112783元)这个费用对吗? 精神病院我需要管原告四次的治疗费吗?

诉讼 2010-12-01 1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