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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行政审批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订立的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征地补偿 2015-10-25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国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条例》施行前,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未经批准而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则有效。经批准的这种转让实质上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2、《条例》施行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未经政府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则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补办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3、《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由受让方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05)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 这个是咨询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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