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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分开有五年了,当初我们有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大概是:双方性格不合,自愿离婚,相关手续回家再议;双方签字。小孩有两个,但近三年,女方没给小孩打过电话和寄生活费,也没和父母家联系。现不知下落,女方父母也同我离婚,为了小孩重组家庭。请问我怎能把离婚证办了,谢谢

离婚 2015-10-26 1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协议离婚,如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根据你的描述 ,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所以协议离婚是无法办理离婚证的,建议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追问】女方都不知在那,怎么起诉
    【回答】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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