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的车有三个生产日期,,我买的是三年的库存车,商家涉嫌欺诈,可是我刚发现,买到车也已经一年多了,刚查了这个过了诉讼期,我还能维权吗

其他 2020-01-10 15: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
  • 消费者有必要知晓我国法律对商家欺诈消费者、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最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 ,消费者应当辩识何谓商家“欺诈行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价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 1、作为消费者,你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2、证明自己的主张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证人证言。 3、根据通常的理解,商家不出具合格证和说明书,消费者是可以拒绝付款的,因为你们已经付款买车,可能被推定为已经提供合格证和说明书。 4、如果你们确定此车有问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司法鉴定此车的质量,如果不合格,可以要求 双倍赔偿,如果合格,可以要求协助办理牌照。如果此车和此车的生产企业不在上照企业目录范围内,那么完全可以诉其欺诈,要求双倍赔偿。 满意请及时采纳。天津顺法法律服务网
  • 如果你是刚刚知道车有三个生产日期,并且发现车是库存车的话,就可以起诉维权
    【追问】我看那个网上说这个过了那个一年的诉讼期了?这个没影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