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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做了一个上午因不适应不想做了,和厂里的组长班长打过招呼后就直接下班回家了。下午本打算去退厂服鞋子厂牌,保安不让进说是旷工,明明组长也同意不干了,凭什么说是旷工,打电话给人事人事说是旷工不给办理解除手续。他们不给办,我该怎么办,重新找厂会不会有影响。

其他 2020-02-10 1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去人社局投诉
  •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这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无故旷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只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在与法律不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单独行使公司的内部行政,例如,警告、降职、除名等等处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矿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大部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因为劳动者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期限,或者用人单位将旷工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纳入到单位的规章制度之中。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旷工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果劳动者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旷工天数,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直接解除合同,无需通过仲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制定有相关规定,所在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有相关规定,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 可去人社局投诉。你也可先找新单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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