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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租的房物业公司的底商,供暖不暖,我说我只交一半(3000元)物业说:不暖你和供暖公司。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只过来摸了一下暖气,也没测量温度,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不暖是因为你们物业公司安装的暖气片太少,门缝也宽所以造成的不暖。就这样俩个公司互相推卸责任,造成我没交供暖费,租房合同签的是由我自己负责供暖费,但是物业公司主动代付供暖费共计6024元,物业公司把我起诉,开庭那天你没去。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合同法》第一人十条规定判决

其他 2015-10-26 23: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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