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爸借钱给别人收到的欠条好像有的问题!在此想咨询一下!第一张欠条是这样写的:兹借到XXX同志人民币壹万叁仟元(13000元)借期三个月。(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以上)到期一次性完清。 现在只还了八千元,写的欠条尽然是这样:兹借到邱建新同志人民币贰仟元,加上原来利息叁仟元,合计人民币伍仟元。春节后卖橘子完清款。原先第一张欠条没说过算利息,第二条却写利息3000元,(那叁仟元是原先口头上说给回叁仟元利息给我的)。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点矛盾,我就怕他告我放高利贷,请问这样他能告我吗?

金融 2010-12-01 20: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