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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1日委托中介买房并交3万意向金,随后被中介转为定金,但因国家政策变更(国十条出台,首付需50%和1.1倍的贷款利率)及对房屋周边环境不满意(周围有高压线,但是中介没有说明)等原因造成买卖不能成交。现3万意向金被房东拿走,中介还要要我支付2%佣金和滞纳金。请问: 1。我的意向金是否可以要回。 2。房屋买卖并没有成交,中介问我要2%佣金是否合理?有什么标准? 3。滞纳金多长时间才需支付,支付多少有什么标准?

调解 2010-12-04 18: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你所述的情况,要看中介合同是如何约定,房产纠纷是我的专长,如需要帮助可来电话与我联系
  • 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可要回定金。交易不成功仅支付中介劳务费用即可。
  •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 因国家政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拿回定金。中介也无权收取佣金和滞纳金,2%更是不合理的。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我已代理过类似案件并胜诉。
  • 如你所述的话,首先意向金已经转定,但由于合同无法履行时因为国家政策的变化,因此要回额可能性比较大,其次第二和第三个问题要看你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何约定。因此建议你携带该书面材料当面咨询我,本律师团队专业从事房产纠纷,相信可以为你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详情请来电。
  • 要看与中介是如何约定的,一般不成交只付必要费用就可,不必付2%佣金。
  • 要看你和中介签的居间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并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回复,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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