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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52岁,已经开始收养老金,在单位工作11年,2010年09月新签劳动合同,现终止,可以向单位要求补一年一个月吗?

其他 2010-12-04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答:不可以,你因领取了养老金,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就不能亨有与劳动关系的待遇即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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