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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别人手买的二手房已住六年左右,现想过户,房本上的房主是女的,共有人是其夫,早亡,在我们两家之间还经过两买家的手,三份买卖协议和房本等都在我手里.找女房主不是积极配合,听说她和公婆不和,办过户必经他们全部同意签字.估计女房主当初卖房款没按继承与公婆分割,问题:如果女房主同意但我找其公婆时他们意识到有继承权,不帮我过户反而向其儿媳索卖房款引起纠纷或诉讼,会不会在法律上造成此房交易无效最多赔违约金了事;或谁都不配合,我怎么办?或都能配合,怎么办才能省事省钱,继承?赠与?其它.请解答,谢谢!

其他 2008-12-13 0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坏的可能就是:交易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效的后果就是双方相互还房子还钱。可以争取要求配合过户,就要找房主。追究违约责任,就只能找你的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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