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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前年八月份在广东省澄海区买了一部手机,当时店里搞活动“买手机送话费”;我朋友花599元买了一部手机,店内服务员拿出一张含有599元话费的号码卡,并且要用身份证登记方可激活,我朋友拿出身份证登记后拿着手机和号码卡走了;五个月以后,该号码停机了,原来该号码的月套餐为96元/月,我朋友觉得消费太高,就没有再充话费;五六个月以后,联通公司打电话说让我朋友把所欠话费缴清,因为我朋友一直都用的是移动号码,所以我朋友以为联通号码和移动号码一样,只要几个月不用,号码就自动取消,于是他便没有去缴话费;可是一年以后,联通公司再次打电话催其缴费,经他一查,该号码已欠一千多元,数额很大,他便决定不交了;谁知,前天联通公司委托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再次催缴话费,以每个月96元套餐来计算,现在应该要缴两千多元了,请问联通公司这样做法对吗?买号码用身份证登记是用来要挟消费者上缴已欠话费吗?

其他 2015-12-15 06: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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