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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上班老板娘说要3个月才能辞职,但是我现在做了半年了要辞职,她却说8月15过后都不批,还拿招不到人来当借口,她说我要走就不给我10天的工资,请问她这样的做法对吗?

行政诉讼 2010-12-05 2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公司老板娘的做法是不对的,只要您符合条件,提前30天提出辞职就可以;她克扣您10天的工资也是违法的行为,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 是违法的。如果你过了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单位就可以离职。工资是你应得的。如果他们不支付给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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