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件陈述: 张某(张某当时是甲公司的人,现在又调到乙公司)应乙公司(甲乙公司同属另一集团公司管理)邀请,来到乙公司所在地开会,会后第二天张某开着乙公司的公车带领外宾视察工地,事后送乙公司某一领导回家(当时已下班),该领导指示同车的另一名女员工安排晚上招待张某吃饭.晚上乙公司陈某,王某及他人也去坐陪,饭后去唱歌,回公司的路上张某驾驶的车翻,导致车上陈某,王某重伤,住院费先由乙公司垫付的,其中陈某对张某的回程驾驶行为进行了劝阻未果.事后交警认定张某醉酒驾驶负全责。 请问上案中陈某该向谁索赔,陈某自已要不要自负部分赔偿责任呢?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诉讼 2008-12-13 2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