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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7年到鞍山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培训学校去学一门技术,与校方签订定向委培鞍钢的协议书,学业期满后学校却把我分到了一个鞍钢附企的大型厂,却料此大型厂拖欠工资,不按时发放工资,后来更甚到了是无活放假的地步,回学校反应,给予的回应却是遥遥无音,工厂放假有半年之久,这两天听同事说会开工资,但我到厂一问被告知工资全部扣除交养老保险了,结果我分文未拿的回家,这样半年不上班,却还扣养老保险的情况是属正常合同范围吗?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该讨个怎么样的说法,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08-12-13 1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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