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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夫妻双方同时下岗,带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女宝,下岗不久同小区的一熟人(后称A)要转让一家店面,我付了几万转让费给A,她没给打条,叫她叫房东续签合同,其称她房租12月才到期,到时候我直接跟房东续签就是了,在这期间我付了半年的房租(有房东的收条),还投资了几万,现在房东找到我说她要把房子收回,说她跟A的合同上就注明了只租不转让的。因为是同小区的熟人,信任变成了欺骗,同小区的人都知道这事,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手上只有一张房东收了我半年房租10800的收条,而我今天才看到他们手上的合同,上面半年的房租才6500!!!A之前跟我说的是房租一个月1500,去年她续签的时候房东涨的房租至1800!半年了一直拖着不让我见房东和他们的合同,可以告A拿回转让费和多出的房租吗?或者这种在他们有效合同内收我更高的租金是违法的吗?我还有个小宝宝,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5-11-03 0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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