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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倬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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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执业律所: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5101*********362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蓝润摩里中心2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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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公司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中国外商投资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公司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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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规定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最新法律规定欠钱不还一般不会坐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履行和解协议。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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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若是出资不实的是否构成违约
股东出资不实的,构成违约。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存在虚假出资行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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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律师文集
未成年人涉嫌抢劫原判三年,律师介入辩护二审改判缓刑
未成年人涉嫌抢劫原判三年,律师介入辩护二审改判缓刑刘倬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罗春雨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案情介绍】2022年N月,未成年人A、B、C、D、E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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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审错判、二审改判,立即释放
成功案例——P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审定罪,二审改判并立即释放)【案情回顾】P某系小区热心业主,因对社区介入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有异议,多次向社区以及相关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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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成功辩护刑期低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刘倬律师【案件背景】2014年3月14日,陈某甲使用开锁的方式进入成都市金牛区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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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和联系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及实践操作中的辩护心得刘倬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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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能否成为减租的理由?
疫情能否成为减租的理由?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刘倬鼠年新年之际,社会大众谈论最多的就是新冠疫情。笔者最近接到最多的法律咨询就是疫情能否成为减租的理由?今天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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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公司常见法律风险
房地产经纪行业常见法律风险以及防范措施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刘倬2010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火爆,房地产营销代理行业潜移默化的出现在了大众视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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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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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货运纠纷会怎样处理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你们双方就运输事项达成了一致,就可认定形成了口头合同,之后就运输问题发生了纠纷,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刘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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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向您咨询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以及上班过程中遭遇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而闯红灯的行为本身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责任大小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而定,如果员工属于非主要责任(包括: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属于工伤,反之属于非工伤。
刘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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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性格不合经
您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没有小孩就不考虑抚养权问题,但财产和债务是需要分割的)
刘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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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车主把车借给有
您好,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明知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等情况下,仍将机动车出租、出借的;二是机动车所有人明知车辆存在交通安全技术隐患,仍将车辆出租、出借的。如果您在出借车辆的情况下,没有上述的这两种情形,也就是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刘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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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4.5
#服务热情
谢谢
2018.02.23
匿名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刘律师,感谢你的回答。
2017.10.01
匿名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律师的回复!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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