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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效益不好,为了生存老公6年前去了浙江嘉兴工作,我在家带女儿还要工作,女儿今年17岁上高三,因为老公平时工作比较忙,2008年学校放寒假我带女儿去老公那里过春节,有一天就在老公出去办事忘拿手机的工分。有一个号码一直在给老公发短信,短信的内容很肉麻,我拿起老公的电话打了过去是个女人接的电话,我问她发这些短信是什么意思?她说发错了,十几条啊真是发错了吗?老公回来在我的逼问下他承认自己有了第三者,在我的吵闹下老公保证不在和第三者再有任何联系了,我给了他机会也相信了他,很快我带女儿要回家上学,可我前脚走后脚他就把对我的保证忘的干干净净。小三还经常打我骚扰电话,发短信骂我生不出儿子,还经常在老公那里般弄事非说我害坏话,让我受尽了精神折磨。为此老公经常毒打虐待我,我想离婚,新婚姻法对老公和小三这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离婚 2011-11-25 14: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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