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多方需组建一家合资公司,先途中遇到如下问题: 1、以品牌作为出资,那该品牌是否就只属于新的合资公司,老的公司(原品牌所有者)就不在享有该品牌? 2、在某地的市场份额是否可以可以作为出资? 3、以厂房、设备等地上附着物作为出资,那一起的土地是否可以对外出租? 4、对品牌、市场份额等的评估价值,是否可以自行评估? 谢谢!

公司成立 2010-12-08 12:5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1、品牌作为无形资产可以出资,出资后新公司拥有品牌的所有权,老公司不在享有; 2、市场份额不能作为出资,因为市场份额很难评估作价,无法评估作价的财产(或权利)不能作为出资; 3、以厂房、设备出资,对于与厂房无法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应一起作价出资,而不能单独出租; 4、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自己出资不能自己评估。
  • 1以品牌出资,出资可以是使用权出资,也可以是所有权出资。如果是使用权出资,原来单位可以使用。双方要约定,原所有人的使用权限。不能再扩张使用。这些股东之间可以协商的。因为新的公司刚刚成立,有可能对于该品牌还不能充分使用,不能利益最大化。 2市场份额不能作为出资记载在股东名册上。但是商户的名单可以作为知识产权出资,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以厂房、设备等地上附着物出资,如果现实中可能,土地仍然可以出租,出租的权利到底属于原来的所有者,还是新的所有者,需要双方协商。 4对品牌的评估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一方自行评估另一方同意也可以。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
  • 1、不一定,要看具体约定。 2、如果双方同意是可以的,最好作价。 3、应是可以的。 4、可以,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
  • 1、商标(品牌)可以出资,可以品牌转让给新公司(商标专有使用权转让),也可以仅将使用许可权转让给新公司;在前一种情况下,老公司不再享受该品牌(商标权)。 2、市场份额因不符合出资条件,不可以作为出资。 3、厂房、设备作为出资,其上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随之转移给新公司,新公司可以对外出租。 4、商标(品牌)属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1、以品牌作为出资,该品牌属于新的合资公司,原公司不享有该品牌; 2、现在实行房地一体化,将厂房、设备作为出资,那也要将厂房下的土地作为出资。 3、评估不能自行评估,只能委托评估。 可来电咨询!
  • 你好,品牌可以作为资产出资,但需要评估价值。一般市场份额是不得作为资产出资的。厂房等也可以作为资产出资,土地就不可能在租赁给第三方了,房地是一起的。
  • 1,品牌不能作为出资 2,不可以 3,不可以 4,不可以 情况比较复杂,如果需要律师帮助维权请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
  • 1、品牌属于新的合资公司,且应办理权利转移手续。2、市场份额因无法用货币估价不能作为出资。3、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到合资公司,若合资公司许可,可以对外出租,出租收入归合资公司。4、应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土地、及知识产权等 市场份额是不可以出资的。品牌能否出资要看具体情况 厂房出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 复杂。委托律师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